2025-04-18 人阅读
近日,修订后的《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(试行)》,由江苏省民政厅正式印发。
修订后的指标包括《江苏省社会团体评估指标(2025年修订)》《江苏省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(2025年修订)》《江苏省基金会评估指标(2025年修订)》。3个评估指标体系都包括党建工作、基础条件、内部治理、工作绩效、社会评价,均细分为20个左右的二级指标,并包含了详细的指标说明。
评估指标明确,应建未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,不予评为4础(含)以上等级;党组织负责人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社会组织,不予评为3础(含)以上等级;未开展党的工作和活动的社会组织,不予评为4础(含)以上等级;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不符合法规和章程规定的社会组织,不予评为3础(含)以上等级。
江苏省民政厅要求,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对照指标内容,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,提高规范化水平,积极申请参加评估。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民政局可以结合当地实际,参照本指标制定本地指标体系,方便开展评估工作。(记者 孙彦川)
来源:中国社会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