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4-23 人阅读
本报讯? (记者 张 昕)?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激励和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砥砺前行、担当作为,近日,民政部下发通知,组织开展第五次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评比表彰活动,在全国范围表彰并宣传推广一批先进社会组织。
评比对象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。表彰名额共300个,其中,地方性社会组织170个、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130个。评比标准包括党的建设突出、作用发挥突出、法人治理健全、社会形象良好、运作规范合法等。
评比推荐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审核、竞争择优方式,严格执行“两审叁公示”程序。地方性社会组织由各级民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,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民政厅(局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汇总向民政部推荐申报;在民政部登记、实行双重管理的全国性社会组织,由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按分配名额向民政部推荐申报。对评比出的先进社会组织,将授予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牌。
来源:中国社会报?